眭庭方律师进入律师行业8年有余,办理过数百件民事案件,经过多年的磨砺、实践,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,能熟稔地将法律法规与案件事实相结合,抓住矛盾关键,为当事人作出全面准确的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切实可行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眭庭方律师
手机号码:13983564580
执业证号:15001201411652850
执业律所:重庆海灯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重庆市石柱县休闲广场怡园楼上
前些天安徽张公山动物园发生了起老虎袭击饲养员的事件,一名从事饲养业务20年的饲养员在清理笼舍时被饲养的老虎袭击,亡命虎口。
昨日在河南又发生了一起相似的案例,两只老虎从景区内逃出,咬伤一名饲养 员经抢救无效死亡,后被警方击毙。
毫无疑问,被咬身亡的饲养员属于工亡,应按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获得赔偿。若是游客在动物园遭动物损伤,责任如何承担?一般人饲养那些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人伤亡的,责任又如何承担?
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: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承担无过错责任。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承担过错推定责任。简而言之,一般人饲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无论是否尽到管理责任,被伤害人有无过错,饲养人或管理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。而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责任,但动物园若有证据证明其尽到管理责任,包括围栏、警示义务、管理制度、事后处置等情况,将不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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