眭庭方律师进入律师行业8年有余,办理过数百件民事案件,经过多年的磨砺、实践,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,能熟稔地将法律法规与案件事实相结合,抓住矛盾关键,为当事人作出全面准确的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切实可行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眭庭方律师
手机号码:13983564580
执业证号:15001201411652850
执业律所:重庆海灯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重庆市石柱县休闲广场怡园楼上
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情形。
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、还款能力和意愿、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、透支资金的用途、透支后的表现、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,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进行认定。
有以下六种情形之- -的,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:
(一)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,无法归还的;
(二)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,无法归还的;
(三)透支后通过逃匿、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,逃避银行催收的;
(四)抽逃、转移资金,隐匿财产,逃避还款的;
(五)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;
(六)其他非法占有资金,拒不归还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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